办理认证注意事项
2016-08-23 10:38

  办理认证注意事项

  一、请将您所要办理认证的材料翻译成中文或者英文,并将此翻译件到当地公证部门做公证,到蒙古国外交部领事局(苏赫巴托广场南)做认证。

  二、翻译件中如出现错别字、数字不符等错误,需重新办理,所以请确保翻译件与原件一致准确。认证材料如系多页,需用双面胶沿左侧粘合成一份,粘帖时不得覆盖字体和印章。

  三、认证材料背面需为空白,否则将不予受理。

  四、申请时需带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(如系代理认证,需提供委托人的护照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)。

  五、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好的“认证申请表”一份,请逐项完整填写(如系代理认证,申请人和代理人都需填写)。

  六、请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填写好的申请表。

  七、如系为公司办理认证,另需提供公司法人委托办理认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八、认证费用: 商务类 $ 44美元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民事类 $ 22 美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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